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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消费者可以从哪些正规渠道购买资金信托产品呢?

    信托公司有两种产品销售渠道,一种是信托公司直销,多数信托公司会建立财富中心或者销售中心等营业网点,来销售信托产品,信托消费者可以前往距离自己较近的信托公司网点购买信托产品,或通过信托公司官网联系理财经理购买;另一种是委托其他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来代理销售信托产品。因此,信托消费者既可以通过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产品,也可以通过代销机构来购买信托产品。信托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信托公司直销还是其他合格机构代销,都需要通过营业场所或者自有的电子渠道来销售信托产品。
  • 如果信托消费者想要购买信托产品,只能在信托公司途径购买吗?能否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信托产品,比如小区附近的银行?

    信托产品可以由信托公司自行推介销售,也可以由信托公司委托合规的其他机构代理推介销售。信托公司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推介时,相关的推介材料会由信托公司提供,且信托公司会保证推介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信托公司会对代理机构代理推介行为进行监控,及时纠正不当代理推介行为,并对代理推介中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信托公司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推介时,代理机构需要充分审核信托消费者的资格,并详尽介绍信托产品并充分揭示风险;不能超越推介材料,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能承诺或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不能以推介信托产品为名,误导投资人购买其他产品。如果小区附近有银行,并且这家银行有代理推介信托产品的资质,那么信托消费者可以在这家银行购买信托产品。
  • 信托消费者购买的信托产品,资金被运用到何处了?起到了什么作用?

    信托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后,信托公司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到的资金投资到包括工商企业领域、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领域、证券投资领域、金融机构领域等方向。信托公司利用信托产品将分散的资金募集到一起,再通过信托贷款、股债联动、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为资金需求方提供项目融资、流动性贷款等金融服务,并在重大国家战略、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支持举措,推动了实体经济更好地发展。
  • 信托消费者假如想购买某家信托公司的产品,但对信托知识又不够了解,想快速的了解学习一下,请问有什么办法么?

    在购买信托产品的过程中,信托消费者可以积极参加信托公司举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增强对信托产品和信托知识的了解程度。通常信托公司会以以下六种形式开展的投资教育活动:第一是在销售信托产品时,主动介绍产品的相关信息,帮助信托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第二是在营业场所张贴海报、宣传标语等,起到产品宣传、信托基础知识普及等目的;第三是制作信托基础知识、信托产品介绍、风险揭示等宣传手册,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供信托消费者取阅;第四是在信托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开设教育专栏,帮助投资者深度了解信托行业与产品;第五是举办或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协会面向信托消费者举办的专题讲座、研讨会等线下宣传教育活动;最后是设立咨询服务热线,直接解答信托消费者的疑问。除了参加投资者教育活动外,信托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阅信托相关书籍、持续关注信托媒体信息等方式,积累信托相关知识。
  • 信托消费者可能收到一些机构发送的培训沙龙短信,这些内容可信吗?

    在资管新规发布后,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方面的工作,来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并持续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不少金融机构通过线上课程培训、线下沙龙交流等形式,来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为投资者讲解金融市场、资管市场的发展动态。在确保信息来源可靠的前提下,信托消费者可以多多参与这些投资者教育活动。但也需注意,这类活动是不会发生钱财交易的,信托消费者需要警惕一些不合法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开展的违规活动,并谨记“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对于一个信托消费者,能够从信托公司获得哪些方面的投资者教育内容?

    为了保护信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信托公司会开展广泛、经常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制度,将投资者教育落实到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将从知识普及、风险揭示、依法维权等方面开展投资者教育。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普及信托基础知识及信托行业的政策法规;二是介绍各类信托产品的结构模式、风险及收益特征等;三是提高信托消费者对投资风险的认识,告知信托消费者“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的基本原则,帮助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四是普及防范金融诈骗知识;五是告知信托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六是告知信托消费者行使救济权的途径,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 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时,要有风险意识,筛选产品时,要做到产品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需要从多维度考察信托产品:一是信托资金所投项目的资质,项目资质是决定项目经营效益的直接因素,也是信托本金及收益能否收回的关键,信托消费者可以主要关注项目准证、项目进展和项目前景;二是产品投向,信托产品的投向多样,诸如房地产、金融市场、工商企业等,信托消费者需要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风险;三是交易对手,信托最大的风险来自交易对手的实力和诚信。对此,信托消费者需要了解交易对手的整体实力、在相关行业中的地位与影响力等;四是风控措施,比如融资类项目中的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是否可以覆盖信托计划的金额,风控措施越完备,项目出现风险的概率月底。
  • 如果信托消费者想要购买信托产品,信托公司会采取哪些措施规范推介与交易流程?

    在向信托消费者推介产品时,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最低收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不得夸大公司经营业绩或者恶意贬低同行。信托消费者认购信托产品、签署信托文件时,信托公司或代理推介机构应当核实签字人的身份,并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应至少保留到信托产品终止日起 6 个月或信托关系解除日起 6 个月,产生纠纷的要保留至纠纷最终解决之日。信托消费者通过代理推介机构的客户服务端采用电子合同认购信托产品、签署信托文件的,代理推介机构应当通过其客户端对委托人的认购和签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信托消费者与信托公司确认交易时,信托公司应当与信托消费者签署书面合同文件,并向消费者明确与信托产品相关的风险,以及不同风险责任的承担主体。
  • 在购买信托产品过程中,信托消费者如何了解销售人员行为是否合规?

    在销售人员推介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行为就可以判定为其行为不合规。第一是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最低收益;第二是进行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第三是夸大公司经营业绩或者恶意贬低同行;第四是推荐与信托消费者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信托产品。当销售人员出现以上行为时,信托消费者可以向信托公司或信托业协会投诉。例如,在向潜在消费者小信推销产品时,信托销售人员对小信做出了保本保收益的承诺,这时,小信应该提升警觉性,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承诺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且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并及时向信托公司或信托业协会进行投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 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上应该写明哪些要素呢?

    设立信托时,相关书面文件首先应当写明五大要素:一是信托目的。设立信托必须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二是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是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是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设立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五是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和方法。除此之外,书面文件上还可以载明信托的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因此,信托消费者在设立信托时,需要特别核实书面文件上的关键要素是否明确填写,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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