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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族信托与一般的资金信托主要有哪些不同?

    家族信托与一般的资金信托不同在于:(1)信托设立目的不同。根据《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家族信托需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目的。目前大部分集合信托是作为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存在的,即以取得投资回报为主要目的。(2)受益人范围不同,根据《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惟一受益人,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而目前大部分的集合类资金信托为“自益信托”,即投资人与受益人必须为同一人。这就把二者很容易地区分开来。(3)认购门槛不同,“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 1000 万元”;而目前集合类信托起点大多为 100 万元。(4)适用监管条例不同,资管新规出台后,对于信托、资管业务新增了诸多限制,特别是对于多层嵌套类和投资非标类业务有了严格规定,信托规模也应声缩水。但《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1000 万以上的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这意味着 1000 万以上的家族信托有着更广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也有助于机构向家族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 什么是受托境外理财信托?

    受托境外理财信托,是指境内机构或居民个人将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和资产管理的经营活动。该业务的投资收益与风险按照法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 哪些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

    信托公司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经批准具备经营外汇业务资格,且具有良好开展外汇业务经历。连续 2 年监管评级为良好以上。(2)最近 2 年连续盈利,且提足各项损失准备金后的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其注册资本金;最近 2 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执行良好。(4)配备能够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且具有境外投资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专业人才(2 年以上从事外币有价证券买卖业务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设有独立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部门,对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集中受理、统一运作、分账管理。(5)具备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的风险分析技术和风险控制系统;具有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的营业场所、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在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之间建立了有效的隔离机制。(6)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受托境外理财信托业务形式有哪些?

    受托境外理财信托业务形式包括:为单一委托人设立的受托境外理财单一信托产品和对 2 个以上(含2 个)委托人设立的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当事人在信托文件中约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实施投资管理和受托管理。


  • 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范围有哪些?

    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其资金的运用限于下列投资品种或者工具:(1) 国际公认评级机构最近3 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至少为投资级以上的外国银行存款。(2) 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至少为投资级以上的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3) 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4) 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至少为投资级以上的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5) 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或者工具。


  • 受托境外理财单一信托产品的资金运用范围有哪些?

    受托境外理财单一信托产品,其资金的运用限于下列投资品种或者工具:(1)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规定可投资的品种或者工具。(2)为规避受托境外理财单一信托产品风险,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品种或者工具。信托公司应按照《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营资格。信托公司应当作为金融衍生产品的最终用户进行相关交易,不得作为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商和造市商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或者工具。(3)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或者工具。


  • 什么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依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符合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金融机构被称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简称 QDII)。QDII 的概念是指在货币尚未完全自由可兑换、资本与金融账户存在管制的情况下,有控制、有选择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项制度安排,从而达到有序引导并合理限制对外资本投资、防止外汇资源集中流出对经济的冲击、防范境外证券投资风险、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等目的。目前,商业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均可以申请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 什么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方式设立的信托,是委托人为使其死后的遗产发生信托法律效力,而依法定方式所为的行为,委托人死亡时该信托生效,生前可以变更或撤销信托。其中,《民法典》第 1133 条第 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因此遗嘱信托同时受《民法典》和《信托法》规定的约束。


  • 尚在母胎中的胎儿可以成为遗嘱信托的受益人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受益人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遗嘱信托也可以为胎儿安排相应份额。


  • 另类投资信托的投资标的主要包括哪些?

    另类投资信托的投资标的包括艺术品、贵金属、高端酒、茶类、古董等,是为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而创新的一类信托产品,充分体现了信托制度与信托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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