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Customer service

[字体: ]
全部展开
  • 信托受托人有哪些权利?

    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1)按照信托文件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利;(2)为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3)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和负担的债务,要求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的除外。
  • 信托受托人有哪些义务?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2)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3)将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义务。
  • 信托受益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受益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有依法转让和继承信托受益权的权利;(2)有将信托受益权用于清偿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的权利;(3)信托终止时,信托文件未规定信托财产归属的,受益人有最先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等。
  •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丰富多样,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都可以作为信托的受托财产。例如,信托消费者小信持有一家公司的股权,但平时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管理,股权产生的收益较低。小信找到了一家信托公司,用公司股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了一个信托,让信托公司来帮忙打理这些股权。
  • 哪些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一般而言,只要财产属于委托人合法所有,有价值,可以计算、转让,并在法律上不禁止的物品,都可充作信托财产。例如,全民所有的森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军用武器、弹药等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 租借物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吗?

    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七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租借物只是在租借期间的使用权归承租人,而其最终所有权仍归出租人。如果用“租借物”作为信托财产,会导致信托财产来源的不确定,而使得信托整体设立无效。
  • 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有什么区别?

    信托财产指的是委托人用来设立信托的财产,一旦设立,就独立于信托当事人的固有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固有财产指的是信托当事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当事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如何理解信托财产权利与利益分离?

    设立信托时,委托人须将其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使委托人财产所有权转化为信托财产所有权。而信托财产所有权的性质较为特殊,表现为信托财产所有权在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分开。信托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归受托人,收益权归受益人所有。但受托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处分权也不包括从物质上损毁信托财产,而是需要妥善地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把所有收益都交给受益人。例如,小信委托信托公司管理自己的房子,受益人为儿子。那么房子就变成了信托财产,信托公司享有该信托财产的名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可以按照约定对财产进行管理处分,但该信托财产产生的收益都归委托人儿子所有。
  • 信托公司在处理信托财产时,发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债务人无权追溯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信托消费者在交付信托财产后,通常是谁在保管信托财产,对保管信托财产的机构有哪些要求?

    信托计划财产应交由合格的商业银行保管。合格的保管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设有专门的保管部门,具有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具备信托专业知识的专职保管人员,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信托财产保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或者企业年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担任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保管人与信托公司应无关联关系。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应签订保管协议。
共 300 条
跳转至